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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举行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启动会暨知识产权高层次合作会商签字仪式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

  6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举行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启动会暨知识产权高层次合作会商签字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石泰峰出席会议并代表双方签署了《国家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高层次合作会商议定书》。

  申长雨在讲话中指出,“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江苏的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许多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发挥了重要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其作用日益凸显。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明确作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部署,印发了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当前,知识产权系统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建设知识产权强国,需要有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作支撑。双方合作会商议定书的签署,就是要共同推动江苏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点上突破。议定书明确,要合力将江苏打造成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先行区、知识产权保护样板区、知识产权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示范区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创新中心,这是双方从江苏省的实际需要和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共同作出的决定,需要认真加以推进和落实。申长雨强调,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既需要宏观层面的整体部署,也需要具体层面的扎实推进,希望江苏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五个转变”的具体目标,扎实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着力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江苏省人民政府一道,认真落实双方合作会商议定书的各项安排,不断完善合作会商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江苏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强富美高”的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石泰峰代表江苏省委、省政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期以来给予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开展知识产权高层次合作会商、启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是双方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有力决策和具体举措。江苏省要抓住双方高层次合作会商和江苏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带来的良好契机,坚持把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江苏省知识产权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他强调,江苏省要认真落实高层次合作会商和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的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尽早建成“强富美高”的新江苏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宣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江苏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的批复,介绍了双方知识产权高层次合作会商主要内容。江苏省副省长张敬华提出了双方知识产权高层次合作会商2016年至2017年的合作会商工作安排。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文 蒋文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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